新鄉(xiāng)市豫馬電源材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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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解答
news center充電電壓
關于新購買的鋰離子電池的“激活”問題,有很多說法:充電時間必須超過12小時,反復做三次,就可以激活電池。這種說法“前三次充電要超過12小時”,顯然與鎳電池有關。因此,這樣的說法是誤解。鋰電池和鎳電池在充放電特性上有很大的不同,并且過充和過放會對鋰電池造成巨大的損害。因此充電需要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充電。
長充深充
超過規(guī)定時間充電就是過充。當電池充滿后,鋰電池或充電器會自動停止充電,鎳電池充電器并不存在“涓流”持續(xù)10小時的充電。如果鋰電池已經(jīng)充滿,插著充電器也是無用功。而且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,有可能損壞,所以過充相當于長期處于危險的環(huán)境中。
過充過放
由于材料的不同,鋰離子電池的額定電壓一般是3.7V,磷酸鐵鋰電池正極為3.2 V。研究結(jié)果表明,鋰離子電池的終止放電電壓在2.75V-3.0V(國內(nèi)鋰電池生產(chǎn)廠家給出了工作電壓或放電電壓范圍,各參數(shù)稍有差異)。過放或自放電反應會引起鋰離子活性物質(zhì)的分解破壞,而且可能無法還原。另外,任何形式的鋰離子電池過充都會造成電池性能的破壞,甚至爆炸。鋰離子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必須避免產(chǎn)生過充現(xiàn)象。